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的意義是什么?
①這意味著今后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會改變,也意味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不會改變。②這有利于促進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既滿足了農民穩定承包權的需要,又滿足了流轉經營權的需要,從而發展現代農業。③既穩定了農民的預期,也為屆時進一步完善政策預留了空間。
這意味著現擁有的土地在往后的40年仍屬于自己!
好處一
做農業,周期比較長,三五年才能見到收益,要經營年限足夠長,才有利可圖。所以,流轉合同簽的年頭越長,才越有價值。承包戶才能更愿意來農村進行投資。
但是,大部分流轉合同只簽約到2027年,如果去年沒有延期,接下來再想流轉土地的經營者,至多簽署10年合約,動力不大,擔心投資打水漂。
2017年中央宣布土地承包延期延長30年,可以說是恰逢其時,讓承包戶可以放心大膽地持續投入,對流轉土地的農民來講,也有了一份更加穩定的收入。
好處二
大量的土地流轉,一方面為廣大農民帶來土地資產收益,另一方面也為社會資本進入農村,發展現代農業提供了土地支持。
這個政策的實施,有利于形成長期穩定的土地承包關系,激發農民群眾增加農業投入、發展生產的積極性;有利于形成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格局。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形成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推進農業現代化;有利于保護和實現進城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促使有條件的農業人口放心落戶城鎮,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格局。
好處三
相信很多流轉土地的農民感觸最深,很多承包戶對流轉來的土地并不是很愛護,不斷增加土地的“負擔”,對土壤破壞很大。導致流轉期結束,土地很難再繼續利用。
經過這次土地承包延期延長30年,這個問題也可以得到緩解,一些合同簽的長的承包戶,對于自己要守半輩子的土地,想必會很是愛惜了。
總的來講,
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肯定是有好處的,承包戶及農民都可以對土地也可以做更加長遠的規劃;對于現代農業發展有著很大的促進作用;對于政策的完善也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