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地該“何去何從”?
時間:2018-01-31 16:38
在土地征收的過程中,很多農民朋友跟阿福反應,為什么自己家里開荒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拿不到補償款呢?
什么是荒地?
荒地是指未經開發利用的荒蕪土地,屬于未利用得到土地,在《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荒地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而不是屬于農民個人所有!
農民開荒地分為:
一、農民擅自開荒,
二、農民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之類進行開荒!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在保護耕地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來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也就是國家會保護農民在政策范圍內開荒的土地權益。
開荒地被征用后的補償,應該歸誰?答:開荒地被征用后的補償歸當時的所有者。
但是所有者的確定有以下法律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一條: 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二十年的,應視為現使用者所有;連續使用不滿二十年,或者雖滿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滿之前所有者曾向現使用者或有關部門提出歸還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土地所有權。
在《土地管理法》中規定:農民自己開荒的土地也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但《物權法》中也明確規定:土地上的附著物是屬于農民自己所有;在土地征收的過程中,雖然農民朋友拿不到土地補償款,但安置補償、土地附作物以及青苗補償費還是需要發放給農民。所以開荒地被征收的農民朋友不需要擔心,無論是擅自開荒,還是政策范圍內允許開荒都能夠拿到這些補貼!
(來源:阜新12316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