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三項補貼”6月底前發放,錢數可能要高于去年!
時間:2018-01-31 16:37
補貼改革后,農資綜合補貼抽出20%,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所以出現了兩個補貼:一是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三項補貼),二是適度規模經營補貼。
對象及原則
其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補貼依據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只要登記在冊的土地,都會有這個補貼,基本上是普惠制的農業補貼,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耕地。發放日期為6月30日之前,這個基本上都能實現。
不能獲補
以前只要你是農民,基本都有這個補貼,但是改革后就不同了,明確規定了以下幾點不能獲得補貼。
1.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不給補貼。
2.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給補貼。
3.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再給予補貼。










